文明施工承诺书

时间:2024-07-14 19:09:49
文明施工承诺书六篇

文明施工承诺书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明施工承诺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1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

间: 承包人必须在确保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在需二次设计的项目开工前30日提供有关设计文件。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a、合同签订后5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壹式肆份;b、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含月形象进度、工程结算费及月工程价款单)(截止当月20日)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料机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壹式肆份。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现场办公用房2间,每间20平方米、办公桌椅4套、文件柜1套;会议室1间40平方米,会议桌椅1套;现场宿舍2间,每间20平方米,每间配床铺4套。上述各项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按厦门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未向发包人移交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已竣工工程在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移交的已完工程并导致工程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此部分费用计入承包人的总投标报价中。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呈报保护方案,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由发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原因损坏,返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和厦门市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中严格遵守《汽车城综合服务大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场内车辆通道口应按规定设洗车槽及其它设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市环境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平净、整洁,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

(9)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 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仅为城建档案馆所能提供的资料,承包人应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因承包人未核实清楚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b、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和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如施工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发包人联系原放样单位复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 如有需要,承包人必须配合供电、供水、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部门的施工。

d、 及时向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施工报备和开工手续以确保按期开工。

e、 承包人必须负责协调处理周围地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因相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f、 施工中所需的临时用地、占道、临时用水用电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移交的水表、电表进行保护,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g、 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有:市政、供电、供水、煤气、绿化、有线电视、通信、可视对讲、电梯等专业工程。承包人在施工中负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其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计取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用,承包人负责提供垂直运输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衔接的配合工作(不含电梯脚手架)。上述分包单位使用的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给予协助。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 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 . (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5、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约定

1、本项目确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2、总负责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3、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

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2、禁止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3、工地出入口设置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总工程师: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怡峰花园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3

区建委:

本人有幸承建凯里市上马石廉租房(二标)2#、4#、6#楼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区建设局 号文件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围墙内外两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涂料刷面,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安装铁制门,门头用广告灯箱设置企业门头牌。

3、工程施工主要进出口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浇筑宽5米以上,长10米以上,厚约10公分的混凝土路面,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

8、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区建委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特此承诺

监督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4)20号《上海市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精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现将本工地文明施工承诺告知如下:

1、本工地于20xx年10月25日开工至20xx年5月28日竣工。在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沪府发(1994)20号文件及JGJ59—99部颁标准并建立不扰民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防噪声、防污染的各项工作。施工时给您带来麻烦与不便敬请原谅,谢谢!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关于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确需夜间施工的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告示)在日常施工时间内(6:00—22:00)尽可能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

3、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完善防灰尘、防光、防污染的有关措施,杜绝因施工造成对市容和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工地周边道路的安全管理,落实防护措施,确保行人的生命安全。

5、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产生光污染和环境污染等情况,社会各界都可拨下例电话进行投诉: 工地值班电话:50892437

公司电话:56964501

环保局投诉电话:58811812

文明施工承诺单位:浙江海滨恒道分公司东方明珠国际公寓项目部 项目经理:杭 涛 20xx年10月25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要齐全有效,施工项目要确保各项措施,资金费用的有效投入,建设、监理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区域现场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设置坚固、美观、富有环保或景观创意的封闭围挡(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建筑物外侧必须设置整齐严密的密网或安封闭施工。

2、大门必须设置门卫室,出入口设置企业标志,一图五牌、洗车台、冲洗设备和垃圾沉淀池,并做到净车出入无撒漏、无污染。

3、主要施工道路和堆场必须使用砼硬化场地,使用固体材料硬化或绿化,预留土地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集中堆放,并加覆盖或定时洒水,做好降尘控制,严禁凌空抛物。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现场必须合理布置排水设施,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6、场地内及周边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7、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要有明显隔离措施,宿舍和工地食堂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符合安全条件和卫生标准。

8、保证按时施工,不现场搅拌混泥土,无噪声扰民,对噪声设备的作业区应设置隔音罩降低声量。

9、施工现场环境保持与卫生标准必须严格执行JGJ146—20xx)标准和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的通知》。

10、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提前5日向市城管局余土管理中心申报处置,办理处置手续,签订消纳运输合同及《运输保洁责任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1、若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承诺人:xxx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6

本工程为:***,由于本工程内的东方路口施工位于地铁4号线上,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沪交运轨许决字***,凡距离地铁结构较近的开槽埋管及工作井施工应在地铁停运期间 晚十时至第二天凌晨六时)实施。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方****,向当地居委会提交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精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尽可能把噪声大的工序放在白天施工。

2、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夜间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晚上施工不大声喧哗。

3、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对连续性、特殊性的工序做到在晚上10:00以后不使用镐头机、空压机等发出严重噪声的机械。

4、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不允许鸣喇叭。

5、夜间施工车辆进入工地应限速5公里/小时。

6、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铁器敲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尽可能的选用新型设备,并加强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缺少保养等增加的噪声。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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